我今年6月16日完成了我的高考,进了一家火锅店,没有签任何劳动协议,7月20日,发出了半个月的工资,由于家庭变迁,临时问题,7月21日,提出了店主辞职,经理说,可以,但是下个月的班你必须给我完成,否则,你不会得到一分工资,问题是我不能去下个月的班,请问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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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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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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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当地律师代你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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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