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哥哥上年因病去世,大嫂(32岁)在外面找了个60岁(還是已婚男人),可是她们没儿女,如今她们商议要带娃以往,由于那般的家中我们不安心,我与父母亲怎么才能争得到小孩的孩子抚养权?

2020-04-24 15:0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男方存在法定过错,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
  •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一般对于两岁以下的孩子,诉讼中归属母亲的情况可能性比较大
  • 你好,可以协商争取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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