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21岁的时候他认识了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告诉我朋友长大了。 在一起住的时候,才15岁左右。 同居是双方所希望的类型。 我今天和那个女孩子分手后感觉很不舒服。 就这样强奸了未成年少女?

2020-04-24 0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综上所述:  少女未满14周岁,且男子明知其未满14周岁,那就构成强奸罪。
      少女未满14周岁,但有证据证明男子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不构成强奸罪。  少女已满14周岁,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罪。
  • 强奸案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最长刑事拘留期限是30日,还有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间有7日是。一般情况下都在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30日内做出决定,逮捕或改变强制措施,或者是释放。
    如果被批准逮捕的话,还有公安机关的预审期限二个月,检察院还有一个月的办案期限,法院还有一个月的办案期限。这只是在正常的情况下的时间。那么还要在看守所里面在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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