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住房问题,2003年,由于村里收集了一栋老房子用于防洪,同意在另一个住宅基地建一栋新房子。2006年,我的妻子和母亲,我的儿子和女儿,两栋房子,现在母亲去世了。

2020-04-24 04:3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
    一、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补偿相关规定2013  
    1、在补偿标准上,草案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2、在补偿程序上,修正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3、在补偿制定上,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二、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 在符合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分户后,可以申请宅基地:  
    1、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等证件;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同址分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关于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应具体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 在农村分户,要求得是家庭关系,想单独生活并且满足条件,可以申请。众所周知,在农村生活在一起的,是被视为一户的。只有诸如子女结婚,分开居住,可以申请分户。
    具体的分户办理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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