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宅租赁期间暖气阀漏水,合同中写着对上下左右邻居的损失由租户承担,阀门没有损坏的是阀门的开关是否打开了。家里人不能立即关闭阀门,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失。 漏水是在供热的半个月后泄漏的。 现在在楼下要求赔偿。 这笔钱该由谁出。

2020-04-23 20:2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n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n
  • 楼下的损失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楼下主张的数额要有合法依据。对于你付出的赔偿你可向地暖安装人追偿,建议保留相关证据。
  • 不可以,楼上漏水同你截断水管是两个法律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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