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祖父和我的a的土地一直承包给我的阿姨,现在我的祖父和我的a死了,我的父亲也死了,我的祖父和我的a的户籍没有了,他们的土地现在该由谁继承呢? 现在这里没有人给我阿姨。 另外,我有叔叔,有婶婶,有弟弟。

2020-04-23 16:5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
    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
    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
    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 有没有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只要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户口,办理离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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