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案件,被告方的一般诉讼程序是什么?被告方在开庭前可以直接向法院查询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吗?必须通过律师进行吗? 谢谢你

2020-04-23 15:0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原则上讲,法院在采纳证据的前,必须依法核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就该问题而言,由于案件已经形成判决。那么,提问者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等法院开庭。
  • 你好,民事诉讼使用什么程序审理,看法官的意思,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材料可自行准备,具体包括被告信息,原告信息,案由,诉讼状,证据材料等,可本人出庭,不愿意本人出庭的,可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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