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十年前替人在XX行贷了十五万,并不是正老规矩道贷的款,他的媳妇是贷款担保人,可如今那人跑了,那时候借款时金融机构都没有帮我借款合同和收条,如今金融机构要提起诉讼我,我想问一下金融机构有木有义务

2020-04-23 12:2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 借款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了,就要按照合同上的违约条款进行违约赔偿责任
  • 如果借款人没有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还款,可以起诉并保全对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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