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独生女结婚时招来的女婿结婚后应享受的村民待遇都享受了,现在因感情不和离婚,这个村庄有权收回我们以前享受的村民待遇吗? 我的户籍从出生到现在在该村离婚后还能享受该村的村民待遇吗?我的孩子也在这个村里他能享受这个村的村民待遇吗?

离婚
2020-04-22 18: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共有财产有哪些。
      第二,离婚理由,比如你发现对方有外遇,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申请离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财产会多一点。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抚养方自然会多分一点,同时没有抚养权的要付给对方抚养费用。
      第三,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合,没有子女,正常离婚的话,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分。
      
    1.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3.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以及子女抚养,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商内容为准即可,法律并不干涉双方协商的内容。
    如果协商不成,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孩子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如果能够达成协议进行离婚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子女抚养权在离婚后归属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写清楚,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办理并备案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