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叫我和他玩,叫我坐电动车,路上危险时,我被车撞了。

2020-04-21 11:42: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警方接到报警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但凡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的,都属于认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该违反法规的情形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按照刑法133条的规定,以及以上司法解释需要追究交通事故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 一般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对
    方全责后,需要对方车主承认才好办。在对方认可自己全责的情况下,由对方拨打他所投保保险公司的电话,让保险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拍照核实,然后保险公司会对车辆进行定损。
    保险公司定损完毕之后,一定要让对方车主把修车钱先垫出来,然后他去找保险公司报销。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一、这是交通事故,首先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二、关于事故责任怎么判定,交警部门有标准,如果你们不服认定,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第
    三、关于赔偿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补助费,精神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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