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现在我的状况是这样的我有一套房屋,房本上有我父母亲的姓名我和女儿是共许多人,如今俩位老年人都去世了,如今这一详细地址户下的户口本房主是我的表姐,人们如今想分离户籍,我姐姐不愿意迁出去,她再次在这个详细地址下当房主会危害之后房子分派吗

2020-04-19 16:1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迁出户口需要带:
    一、迁出人居民户口簿;
    二、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
    三、迁出人居民身份证。
    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签发户口迁移证,并在居民户口簿中本人页注明迁出时间、原因及迁往地址。
    一是落户方派出所开出的准迁证。二是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同意迁出证明。三是你女孩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四是本人要求迁出申请书。先到落户方村(社区)和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到迁出方村(社区)和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就可以了。
  • 房屋遗产继承分配: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新婚姻释三》第五条: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释三》第六条: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