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我已经买了五个月的电话,质量问题,已经修好了一次了,但是没有修理,这次我退货,他们说一起带着一件货物,我问了一个问题要回去修理,我要试着换货,我在修理期间不能修理损坏,我要求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4-19 12: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该《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定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并规定,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作为三年;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三个月,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管线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  《办法》还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
    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第4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综上所述,若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既可找房地产公司,也可找施工单位,如其相互推诿或不予理睬,可向当地消协投诉,仍不能解决的,则可向法院起诉。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附带的赠品,过后往往会发现赠品的质量有问题。赠品有质量问题能要求赔偿吗?   商家用于促销的奖品或者赠品如果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还或者赔偿。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商家所谓的赠与与我们一般所说的赠与不同,消费者只有根据商家要求,在指定地点、指定商品消费总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才能获得赠与的商品。
    因此,商家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而不是无偿的。我国合同法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因此,商场应当对赠与商品的质量负责。
      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合约定的品质,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的产品。
    事实上,商家用于促销的赠品大多数也计入销售成本中,因此,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用于销售的产品,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的约束。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   《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消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这里要注意本条规定的经营者和竞争法中的经营者相比范围大得多,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市场赢利性活动的主体。
    《消法》第3条规定的经营者,除了赢利性活动的主体外,还包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提供的服务是面向生活消费的,如医院、学校,都要划入经营者范围。   《消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所以,《消法》的使用对象包括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农民三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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