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那样的,我按揭贷款了一款手机上,那时候是2499元,现阶段还了9个月,每个月还贷249元,是24个月结清,那时候有人说还够三个月就可以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提前还贷是沒有贷款利息的!我今天通电话,工作员说还得还2038元,我想问一下这属不属于放高利贷!

2020-04-19 09:2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借款人直接去贷款行申请提前还款,银行会收取部分违约金,办理房贷提前还款要注意以下事项:
    1、银行允许的提前还贷时间不同。大部分银行要求还贷满一年之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部分银行能随时提前还贷,在提前还款时要注意贷款行的还贷时间;
    2、一般房贷的贷款年限在10年以上,在这个周期里银行调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处在降息通道中,显然是越快调整越划算;
    3、不管是提前还款还是按合同还完贷款的,还完贷款后一定要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在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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