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4年6月1日到2018年9月27日。我的社会保障从2003年4月到2018年9月。我如何计算我的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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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新进员工是否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与累计工作年限,可通过查看其入职前社保缴纳情况、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等资料确认工作年限;其次,根据其确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其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单位于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职工,该职工参加工作有5年。(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122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天=带薪年休假天数
1.67天折算后实际应享受的年休假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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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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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我国有哪些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申请带薪年休假需要提交申请书: 带薪年休假申请报告书、格式范本如下: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只选其一):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xx年月 日休假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注意要点:
1、申请写好后,先交自己的部门领导批,批了后由部门领导再交公司领导批,最后交考勤部门备查。
2、带薪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你的单位也有相应的安排,你只要工作走得开,时间安排好,就可以休假。
3、写申请很简单,关键是你的单位有没有明确带薪休假的问题,如果还没有说此事,你写了也没用,只会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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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