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立幼儿园,冬假期间通知被开除,没有过错,裁员,可以有补偿,如何取得

2020-04-18 16:2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辞退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裁员赔偿和劳动仲裁的问题:
    1、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所有奖金,年终奖,津贴等,税前,不应扣除养老等保险金。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4、在胁迫的情况下签了上述离职协议,有证据(录音,证人)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5、证明工作关系的工作证、工资条、入场证等。失败也无需支付费用。
    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要付赔偿金,2n+1个月的工资。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果单位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等情形将你辞退,通常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2011年7月1日前未上的社保,如按当地社保规定,能补缴的,可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2011年7月1日后的未上社保,可要求单位补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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