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结婚证,我和他在一起已经有一年了,现在我和另一个单身男人结婚了。

2020-04-18 13:2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只是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你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那只是男女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当然不构成重婚罪,但违反道德规范。
  • 有外遇不算构成重婚罪。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通常意义上的外遇都是婚内偶尔的出轨行为,虽然属于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但是距离构成重婚罪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
  • 一般来说,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没领结婚证都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就算有婚礼等形式也不是被认可的婚姻。所以这都只能算是婚前的财务,根本不是共同债务。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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