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去工作了,突然有个朋友叫我喝酒。我去了,我们喝醉了。等我们喝醉酒的时候。我们回家了。但是在回家的路上,我出了车祸。我想问,和我一起去喝酒的那个人是负责任的。他说他没有要我喝酒,我可能出了这样的车祸吗?

2020-04-18 10:09: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要看和受害人一起喝酒的人是否有过错,如果明知对方喝醉,而不进行劝阻,而后发生事故(如果第三人造成除外),则受害人作为一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意识到酒后驾车的危险性,自身负有重大过错。而一起喝酒的人过错仅在放任原告酒后驾车及未尽到一定的护助义务上,承担的仅是一种次要的过失责任,应当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事故是由本单位执行公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的,工伤职工必须先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时候,一般要求提交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或者调解书、判决书。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民事责任通常都是把双方的损失相加,按照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职工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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