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房地产卡上的名字是我改名字,什么样的手续?

2020-04-17 17:1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 一般土地纠纷只有在涉及土地使用权时才与房产证之间有挂钩。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 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 房屋产权可以很多人共有,但只有一个人持产权证,其它人持共有权证。 另外,当房屋所有者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时,你们就要协商好各自占多少产权比例,谁是房产证持证人。应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共同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共有权登记,一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其它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 房产证办理的手续: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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