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60岁以上的养老保险费每月多少钱?

2020-04-17 11:5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金计算如下: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3: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
    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 保险金多少,保险金有很多种类,以养老保险金为例, 养老保险金一个月交多少  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职工个人按工资收入的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拿一个明年准备参加工作的普通大学生为例,假设每月的工资和奖金是3000元,按照旧法除个人缴纳240元(8%的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直接计入个人帐户中,在单位缴纳660元的社保中的90元(3%的缴费基数)也会划算到其个人帐户,而另外的570元将做为社会统筹部分。但如果按照新的缴费比例,个人缴纳的费用不变,而单位为其缴纳的660元将全部作为社会统筹部分,该职工每月的个人帐户中将比原先减少90元的社保养老金,一年将减少1080元,如果假设社保金年利率按
    1.5%计算的话,从其22岁开始工作,60岁退休(工作年限38年)。这笔减少的养老金将会累计到
    54777.48元,按照养老金发放标准,其退休后个人的养老金每月将会减少
    456.472(
    54777.48/120)元。  注:所有的社会保险的规定和计算方法是以上海社保为参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养老保险的办理过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该费用是记入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某家银行开设的账户的,并按照不低于或者高于同期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的利息可以记入个人的账户,它的本息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的。  
    2、审核: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3、办理: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4、办结: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 对于养老保险金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讲,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大于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可根据双方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判决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给未取得养老保险金的一方补付差额。但审判实践中也有例外:未开始领取保险金的一方已缴保险费额高于已开始领取保险金的一方所缴纳保险费额时,可按本文案例的处理办法补付差额款。
    以体现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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