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物业公司没有地下车库的产权,可以制定停车位租赁标准并收取停车位租赁费吗?2.物业服务协议以规定的形式说明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停车服务费、物业公司在正常收取物业费,还可以收取停车位的管理服务?

消费者维权
2020-04-16 10:2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业管理的目的:一是物业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管理;二是向广大业主提供满意的相关物业服务。但却有一些物业公司违背物业管理目的,进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主要有:  
    (1)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物业管理公约,强行要求业主在公约上签字;  
    (2)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的委托,以及解除委托的情形下,强行对某一物业小区进行管理;  
    (3)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强迫各业主按其收费标准缴费;  
    (4)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下,高额收费,劣质服务;  
    (5)动辄停水停电,断暖断气,制造麻烦,强迫业主就范;  
    (6)保安人员素质低下,在物业区内滥施淫威,侵犯业主人身、财产权利;  
    (7)乱立名目,随意增设收费项目;  
    (8)物业公司阻扰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业主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抵制。对严重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
    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 一、物业公司申请法人变更,需持申报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房产管理窗口。
    二、办理变更手续所需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申报表(原件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收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4、变更原因说明书(原件一份)。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你在物业公司法人变更协议书方面有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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