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和几个兄弟喝酒后,开张某的面包车追尾了。 张某被上司称为王某,王某等三人驾驶奥迪,与我的朋友们争吵后,王某和他一起开车撞上了朋友,我的朋友撞倒了他的车。 后来,警察来了,逃走了。 第一次记录供词只是喝酒开车,王某又告诉我朋友会有罪吗?

2020-04-14 16:3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
  • 新交规加大了对饮酒和醉酒驾驶的处罚,但新交规实施后,依然还有很多人怀着侥幸的心理进行酒后驾驶,那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驾照一次记12分。
    如果构成醉酒状态,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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