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企业转让,职工根据三方协议一起出让,但享有原企业工资待遇,自己在原企业选购了职工福利房,如今的难题是该企业要搬出间距100公里外的地区,危害到我们的生活了,依照原企业规定要工作中满五年,半途辞职要补款,假如我不会跟她们去是否企业要依规赔偿我,我那样辞职我想补福利房价差吗?

2020-04-14 14:3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 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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