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既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裁判离婚的最基本的法定案件,那么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则是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总结了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在1989年12月13日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提出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具体列举14条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时,立法者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对此可以总结吸收,形成了目前此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情形: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公告失踪,另一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