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办假结婚证贷款犯法吗?。。。。。。。。。。。。。

2018-09-19 14:2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婚姻家事贷款的问题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首先假结婚离婚分两种情形,一种的依法办理的结婚、离婚手续,但双方心理上都没有结婚、离婚的想法;一种是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通过谎言、或伪造文件的方式误导他人。
    就第一种情况而言,法律上不存在“假”的结婚和离婚,只要双方办理的相应的法律手续,夫妻关系即时宣告成立和解除。
    所以《婚姻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对双方产生效力。
    一方不得以“假结婚”或者“假离婚”为由,要求撤销婚姻关系或者恢复婚姻关系。
    当事人要承担因为“假结婚”或者“假离婚”而产生的损失和风险。
    就第二种情况而言,如果一方伪造结婚、离婚证件的,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若涉及其他刑事责任的,如诈骗等,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以虚假的婚姻状况获得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
    违反相关惩罚性规定的(前提是该规定必须合法),要按照规定赔偿。
  • 若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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