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都是2020年三月份结的婚,如今我孕期快四个月了,昨日又被他打过,嘴唇也留血了,右侧面颊又打肿了,头上还被它用握拳打个硬包,因为我想不起来挨打了几回了,大打就暴打,小打就是说扇我巴掌,我数次明确提出离异,可他不同意,我想问一下怎样才能离异,请帮帮忙,好么?

暴力伤害
2020-04-12 23:0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其丈夫曾经殴打过2次是否报警,如果报警,警方有记录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你所说的上述事实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判离。
    2、胎儿已经七个多月了,在没有其丈夫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医院是不会给做引产手术的。除非找小诊所,在瞒着其丈夫的情况下,还得看医院能不能给做。
    3、在没离婚之前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离婚原因进行宣判。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 离婚可能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一般说来,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