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被告,我车上年把人碰了,购买保险时因为我不明白强制险和三者险中间的强大关联,就在车险公司买来商业保险,强制险脱保了,肇事者后买的强制险,车险公司只陪商业保险,强制险拒赔,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您,这类状况我只有面对现实,還是有别的方法呢?

刑事辩护
2020-04-12 18:0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发生保险公司,拒赔情况无正当理由拒赔的,可以投诉。
    除了投诉外,还有以下维权方式:
    (1)可以先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处理理赔事宜,尽量解决理赔事宜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可到各保险公司专门的投诉中心予以投诉处理,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理赔事宜。
    (3)仍然未解决问题的,可到保监会进行投诉处理。
    (4)依然未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处理环节:根据合同约定找出拒赔论据,是不属于保险责任还是免责范围内。
    通知环节: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拒赔结案后三日内必须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
    (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
    (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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