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家企业签署了培训合同,学生就业确保合同书,可是当日就悔约了。沒有报名参加学习培训,是不是必须依照合同书上写的承包方单方舍弃学习培训,必须向招标方付款25%培训费用的合同违约金。另我的培训费用是以第三方借款,在申请办理中途我停止了借款

2020-04-12 15:0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建立劳动关系却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企业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承认其为员工,可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公司培训员工时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且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第
    一、培训协议应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未到,企业与职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将培训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 为了规范和推动就业训练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业训练是指对下列人员组织开展的提高职业技术和就业能力的培训:

    (一)为城乡初次求职的劳动者提供就业前训练;

    (二)为失业职工和需要转换职业的企业富余职工提供转业训练;

    (三)为向非农产业转移及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转业训练;

    (四)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人员提供专门的就业训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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