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夫妻一方失去劳动力,另一方应该给对方抚养费吗

离婚
2020-04-11 13:3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之间一方无劳动能力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是否可以离婚,主要看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分配的主要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应该让对方持续提供经济支持。
    你可以到相关机关做残疾鉴定,从民政机构获取一些帮助。
    离婚不因为一方是残疾,就可以得到另一方的赔偿,所谓赔偿,是对方有过错的,才可以谈到赔偿的,你的丧失劳动,并非对方造成,何来的赔偿?如果残疾比较困难,在离婚中可以根据情况,多分一些财产,这个是需要互相协商的,对方如果同意,可以多给你一些,不同意的话,你也只能拿到自己的一半财产,再有什么困难,可以寻求低保待遇的。
  •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 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