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中,赡养费的是多少如何判断

离婚
2020-04-11 12:0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两岁以内原则上归母亲。
    十岁以上要征求子女自己的意见。
    另外就是尽量不改变子女生活环境,比如说子女从出生起父母两地分居,都是妈妈自己带大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判给男方。
    或者说子女出生就是爷爷奶奶带的,一般也不判给女方。
    另外就是如果一方不能生育,在争取抚养权上比较有利。比如离婚的时候两个人都四十岁了,那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显然比较大。
    因为男方四十岁还可以再生,女的四十岁基本上不会再有孩子。
    其他的,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恶性传染病、严重疾病这些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是绝对排除的。
  • 孩子的问题:1一般有稳定收入的一方抚养。2征求孩子的意见。3对孩子的发展有好处。财产的问题:
    1、汽车、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和车子的价值,协商不成,可以请评估公司做评估。
    2、取得房子或者车子一方可以通过补足差额的办法给对方钱进行补偿。取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既然是协议离婚的,你们就好好商量,商量不成功只能走法律程序,需要帮助可以咨询我。
  • 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一、法庭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二、对于子女抚养费判决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在法庭庭审中,双方认可一个数目,由另一方给孩子抚养人一次性支付;  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三、增加或减少子女抚养费  若离婚后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请求,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来判决。  
    四、子女抚养费支付期限  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期限一般以到子女十八周岁时止,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对此年限有特殊情况的规定:对于已年满十八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建议协商好孩子抚养权和分割财产,协商不成,诉讼处理、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