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还在,我父亲出生时在银行借了个人信用贷款16万,现在我父亲去世了,名字是购房合同有他的名字,购房合同是一对我父亲和我父亲的两个名字,购房贷款是我父亲的,继承父亲的财产还想继承我父亲借的个人信用贷款吗?

2020-04-10 16:5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没有进行实际的分割,那么起诉离婚时,遗产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购房贷款怎么办理?
    一、购房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保障按月还款的经济来源(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月还贷款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收入的50%)。
    2、借款申请人已签订购房合同。
    二、贷款申请程序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建行厦门分行城建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
    2、向建行报送下列证明材料:
    (1)借款申请人(如已婚,含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簿首页、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婚姻证明完整复印件一份。
    (2)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按建行格式)一份(已婚者加送其配偶的收入证明);个体经营的业主,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近三个月纳税证明一份。
    (3)购房合同、房号单等相关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中一份自留)。
    (4)首付款现金缴款单复印件一份
    (5)购房人名下建行卡复印件一份
    3、如需公积金贷款,还需报送下列证明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一份(持身份证到缴交银行打印)
    (2)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近2年公积金缴交对账单。但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5岁(男)、60岁(女)。
    (3)借款申请人单身或单方收入、配偶一方不在本市工作或户口不在本市,申请人或配偶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
    (4)以个人名义提供第三方担保的,保证人须厦门户口、厦门收入,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男)、55(女)保证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
    (1)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申请前12个月夫妻双方公积金缴交额×60(单人月缴交额不低于
    115.2元)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所购房产总价的80%(以银行审定为准),目前最高不超过60万元;若夫妻仅单方正常缴交公积金,最高额度为30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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