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可以在八分后换驾照吗?你是否要学习七天然后再考一次新考试?

2020-04-09 09:52: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应用市场搜索e修智选或者关注exiuzhixuan)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继续上路驾驶。
    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已不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换证: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2.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3.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4.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5.驾驶证损毁换证
  • 换领驾驶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四)机动车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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