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觉得问假如出了车祸事故交警队有原因扣车吗

2020-04-09 09:4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一、交通事故扣车如何取车  
    1、车辆检验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只有在车辆的痕迹勘查完毕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车辆是否需要检验、鉴定和检验鉴定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对车辆的痕迹勘查最晚也应该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  
    二、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 一、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此,起诉时注意法院的选择,因为不同地区的赔付标准是不一样的。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死亡赔偿金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