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有一个孩子,男孩,还在哺乳期,我想要孩子,因没有经济来源,家人劝我不要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9-18 18:4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可能会构成遗弃罪的。即使双方离婚,也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法律条文《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1、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婚姻法》规定哺乳期限制离婚只约束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不受哺乳期的影响。
    2、由于小孩尚未满两岁,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女方抚养的概率较大,由男方支付合理的抚育费用。
    3、由于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除非男方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否则,所以彩礼是不退的。
    4、关于陪嫁物品,如果是婚前(结婚登记)购买的,那属于父母赠与给你的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结婚登记)购买的,父母未指定只赠与给你个人的话,一般认为是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