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户口是吉林省的,我户口是江西省的。如今孕期24周,我也有一个月才到20周岁以上,满了20周岁以上才可以办结婚证。我和丈夫的个人社保都会上海市,小孩准备上海市区生。我想问一下,我想怎样办理准生证?我可以享有生育险吗?

2020-04-08 18:50: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准生证生孩子后给别人养,需要双方自愿,并按法定流程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子女,必须经过亲生父母(包括已离婚的父母)或 监护人与养父母间达成收养共识,任何一方有需要可以订立收养协议,任何一方有需要可要求办理公证部门公证,向民政部门登记。
  • 生育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1、单位参保登记表 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地税电脑编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新参保人员应填写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及生育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二份(新增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生育保险所享受的待遇: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后期如果有保险需求,也可以来新一站保险网看下,这是一家保险代理平台,合作的保险公司多,可以多家比较,后期理赔都是全程协助的,和保险公司理赔部门专人对接,不需要自己办理。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社保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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