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是他的姑姑,我们家给了她10多年的工作,没有支付她的工资,2013年写了一笔债,支付了40万元,2015年标志着全部支付,但前两个月只有5万元,现在支付日期已经到了,我们找到她的钱,她没有给,我们该怎么办?

2020-04-08 14:2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拖欠工伤期间应发的工资,非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 银行会有个宽限期,这期间把钱还上都不算逾期,或者楼主要是还担心的话,可以打电话给银行的客服,解释一下,说明自己是不小心忘了,如果你之前没有过逾期记录,态度好一点的话都是可以成功的,建议绑定一张银行卡,并在里面存好足够的金额,以免下次又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