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次争吵,女人回到母亲家,带孩子走,离婚,没有理由惹麻烦,我带她不回家,我就带孩子回家,可岳父家不让我带孩子回家,要带孩子威胁我,我可以直接抱回去吗?如果不让我回家我叫警察什么名字?

离婚
2020-04-08 00:2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孩子一般会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不能尽抚养义务可由男方抚养。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监护权的裁判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及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监护权的裁判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一般2周岁以下的,归母亲抚养。
  •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 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 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争取更多的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