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孩子12岁的出生证遗失了,帐簿上有身份证号码,如何补充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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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时间: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都可办理。
2、材料
(1)双亲家庭
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单亲家庭
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
3、办理程序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记录》。
(2)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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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内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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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找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有两个作用,一是证明是在哪个医院出生,二是上户。附带一个记得出生时辰。
所以,综合以上,如果你实在想要回出生证明,最好去那个医院申请补办。
申请补办时要携带自己及丈夫的身份证户口册及结婚证,还有当时住院的一下发票等。如果医院实在查找不到记录,也就是办理不了,其实出生证明对已经上户的人员来说没大多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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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亲子鉴定,补办范围: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未报户口,需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未申报户口证明》。n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
(1)或
(2)均可):n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n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n带齐材料到医疗机构出生证补办部门开具证明,再去卫生局补办证件。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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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