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姓名是他人的,钱就是我的,是借他人名借款协议,如何证实这一借款协议就是我的呢,是到公证机关公平?请问一下,这一公平后,就能证实这张借条就是我的,跟他沒有关联了是不是,之后如果解决这张借条得话,要是拿公平书随后行,是不是,還是要走人民法院程序流程。出示判决呢,感谢

公证
2020-04-07 11: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2、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3、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公证。一般都是打印的,手写的也可以。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合同到期,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由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执行局直接执行,不需要诉讼。  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  依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
    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