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卖方没有找到二手房,买方当时没有缴税,卖方要求买方缴纳一半税款,计算补偿,那么合理?

2020-04-06 11:4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买二手房买方到底要交哪些税费?经济适用房(江西省不准转让):未满五年不准转让满五年:土地出让金款:成交价*1%(卖方缴纳)营业税:当年购入价*
    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
    1.5-5%(买方缴纳)印花税:当年购入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商品房:满五年:交易契税:成交价*
    1.5-
    2.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未满五年:营业税:成交价*
    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
    1.5-5%(买方缴纳)印花税:成交价*
    0.05%(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已购公房:1,成本价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其他税费同商品房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2,标准价房: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二手房买卖(交易)方面的税费品种也在不断的增加。截止目前,涉及二手房买卖(交易)方面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契税:  契税由买卖双方缴纳。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据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契税征收幅度并不一致。如:根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北京市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普通住宅:,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  
    二、印花税:印花税由买卖双方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应纳印花税额为购房金额×适用税率。  
    三、营业税:  营业税由卖房人交纳。营业税率为:
    5.5%或差价×
    5.5%或免征。  
    (一)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三)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卖房者交纳。应纳税额为交易价格1%或是(转让收入—购房原值—转让环节缴纳的税费—合理费用)×20%  
    五、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率为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或是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只针对非普通住宅,根据当地房地局政策)  
    六、其他费用: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费、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等的征收标准各地不一,建议买卖双方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 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手房交易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以上是对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有哪些优惠政策的简要介绍。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得很详细,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两种优惠政策,以规范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税收秩序。当然,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便法律规定得很详细,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也不会对此有清楚了解。因此,如果涉及到缴纳税收的问题,除了要咨询有关税务机关外,还应着重注意与交易对方关于税收缴纳的约定,必要的时候要咨询房地产律师,他们的建议或专业意见可能会帮助大家有效避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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