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QQ加的自称为在线客服工作人员,给京东商城、淘宝刷销量,必须备用周转资金,达到目标就可以退还本钱与提成、每日任务一单接一单,一直沒有停止,以不达到目标不返钱为由,已经上当受骗六万多元化RMB了,这类状况是不是能够讨回?

其它
2020-04-05 22:1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2、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刑事立案;  
    3、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不建议做淘宝刷单,淘宝刷单有可能涉嫌欺诈,另外还很大可能遇到骗局,最终钱没赚到还被骗走的钱财。遇到骗局可以通过报警处理,金额较大警方会立案处理,一般网络诈骗金额都不小。
    刷客是指帮助网络卖家提升信誉度,从中获取利润的人。淘宝刷客的刷单行为牵涉淘宝电商平台、淘宝卖家、刷客、所谓的中介公司等多方利益关系,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但这一社会新现象并非属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很明确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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