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民,1990年结婚,土地被村子收回,村上也做了第二次土地承包,到现在还没有分配土地,请告诉我该怎么办! 什么? 我是否有权返回土地! 什么? 什么?

2020-04-05 19:5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无偿收回为例:
    1、非住宅用地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向政府提出续期申请,住宅用地既然"自动续期"就没有"申请批准"的问题。如果续期申请无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则政府必须批准续期,但批准后要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
    2、如果非住宅用地期限届满前一年没有提出续期申请,则到期后政府无偿收回。
    3、如果非住宅用地申请续期因"公共利益"未获批准的,政府收回土地并给予补偿,如果有约在先不补偿的则无偿收回。即"无偿收回"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非住宅用地,二,用地期限届满前一年未提出续期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且事先约定不补偿。而在同一合同文本的其他条款中,有表述很清楚的"土地转让期限未到,不得收回"的条款。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在建工程: 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 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老汉A的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2.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去世人所承包土地以及承包受益应由其子女依法继承,直至承包期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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