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夜入室拿着刀杀人未遂刺伤家人的背部和脸不是轻伤吗

刑事辩护
2020-04-05 17:55: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故意持刀上门砍人,涉嫌故意杀人罪
      
    2、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3、《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刺伤人属于伤害类型。故意伤害分轻微伤、轻伤(
    一、二级)、重伤害三级,轻微违法后果,给予行政处罚;故意伤害至人轻伤以上则涉嫌了故意伤害罪,轻伤害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害根据危害程度与情节因素,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刑事处罚责任。三个责任可以单独承担,也可以两项并行承担。
      适用法律有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治安处罚法、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

  • 1、如果以杀人为目的,持械入室杀人致死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是以故意伤害为目的,持械入室进行伤害,但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属于故意伤害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杀人未遂又称为故意杀人未遂罪,以故意杀人罪论罪判处。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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