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街道收费人员不合理的指控,报警后因对方不合理无法处理,被别人记录,我放上网,然后删除,现在的收费人员通知我侵犯了她的肖像权,这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

消费者维权
2020-04-05 12:5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司法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肖像权有哪些限制?下文为介绍。   但是肖像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不被认可的,肖像权的限制包括:   
    (1)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3)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4)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5)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
  •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

    一是以 “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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