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帮助。我无支付牌照开车上道,闯红灯违章撞上骑电动车的人了,人们2个的车全是好好地的,人因为我送医院门诊了也就是我报的警,我撞的人内骨断掉四根,所骨断掉,他是由北向南,我就是有东向西,他的电动车没打灯,是夜里九点了,交警队判我承担全部责任,也有是我的小轿车的驾照也帮我扣了,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最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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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
交通肇事罪。
2、建议肇事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争取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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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800-2000元,拘留15日,并且暂扣车辆,直到出示合法购买证明为止。无证、无牌,都属于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要负违法责任。
违法责任:
1、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拘留15天。
2、驾驶无牌车辆:罚款200元,暂扣车辆。
说明:所扣车辆需等驾驶者取得驾驶证或是由有证人领取,若由有证人领取,该人要接受以下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若三个月内未能领回被扣车辆,该车辆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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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
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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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