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了借款信用卡网贷,乏力还款了。该怎么办

2020-04-05 10:1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
    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从上面律师的回答中我们可以得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借钱之后就是要还给债权人的。
    如果对方确实是没有偿债能力,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债务人分期偿还借款。
  • 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该怎样诉讼:  
    一、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二、追究出资方的责任  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合伙人除外)。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三、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四、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
    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负有责任的,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的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  
    五、追究验资部门的责任  企业注册登记时,其注册资金都要经过检验审核,如果验资部门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出具错误的验资报告,给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不实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金融机构根据行政机关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为该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公司因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不承担退出验资手续费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 欠银行贷款逾期不还,肯定是有责任的。至于是合同下的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取得贷款的过程有虚假成分,或者贷款被挪用,或者用途不合法,则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比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金额1万以上,就是数额巨大了。

    法律链接: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P2P网贷即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
    p2p模式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
    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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