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本人女、目前怀孕三个月、还有个1岁10个月的女儿、因为感情不合、如果离婚女儿会判给谁?

离婚
2018-09-17 23:5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期间离婚,法律不支持,但是如果女方同意也属有效。财产分割和其他离婚财产分割一样,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一致的可向人民起诉分割,一般情况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
    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