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的店是和二手房东签的合同,合同上写的营业执照由她提供,现在她不认可预约,可以起诉她吗?

2020-04-04 11:3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在当初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就自愿约定了租金数额,由此合同既是依法成立的就要依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果房东现在要求提高租金,可以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房东并没有单方面提高租金的权利。如果房东执意要提高租金,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违约,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 1、在婚前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倘若离婚了,公司经营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
    2、如果婚姻期间,公司的财产有所增长,那么增长部分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增值部分是通过生产经营而产生的,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
    3、如果有从公司提取的分红,那么分红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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