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些把钱给小额贷款的人,他们把钱还给别人,现在拿着钱的人消失了,小额贷款的人不能把钱还给我们,而且因为有人报告,小额贷款已经被逮捕,现在我想知道我们的钱可以回来了吗?

2020-04-04 08:4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具体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有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负的债务都应该视为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
    例如,为日常生活中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等等所负的债务。

    (2)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则为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双方约定财产归自己所有,且能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夫妻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为夫或妻的个人债务。
  • 无论是小额贷款还是其他借款,只要无法按时还款,都会对自己的信用造成损害。最好的方法还是经过向亲友借钱的方式,偿还当月的款项。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你的个人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
    即便是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计入征信,圈子里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一家不还,别家的贷款也会很难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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