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先他人谩骂,找他基础理论时他又先动手能力打架,在彼此撕打全过程上都负伤了,另一方肚子被戳破了,能组成轻微伤,我脸被戳破了,全部脸好几处被划伤,我能算还击,能被起诉吗?

其它
2020-04-03 20:3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打人致轻伤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加害方进行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 通常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构成轻伤,可以依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费用,如果上方能够达成合意最好,不能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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