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假3天后被公司解雇,能给我失业保险金吗

2020-04-03 10:05: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并未失业的话,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如果已经失业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去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3、被动失业,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可以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这个是自愿的,可以不领取。

  • 1.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
    2.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3.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4.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5.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6.生育保险
    0.7%全由单位承担;
    7.工伤保险
    0.5到
    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8.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交费比例是按照薪水总额的3%交纳,个人是需要交纳的。rn其中:单位交纳2%、个人交纳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中一个待遇,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证明材料;
    3.失业保险实行定期申领制度,每次申领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当失业人员本次申领期满仍未就业,要求继续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在申领有效期满的当月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4.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后,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于申领次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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